中国投资咨询网讯 将从5月起实施的新《旅行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并应将购物及自费项目在合同中予以明示。日前从多家旅行社了解到,随着《条例》实施时间的临近,旅行社正酝酿将五月份的线路报价集体上调。
业内人士指出,出境旅游团零、负团费操作的现象屡见不鲜,“拿泰国一地来说,前段时间旅行社大打价格战,跌破两千的报价根本连机票成本都收不回来。差额都是靠自费项目和购物来赚取。”业内人士表示,东南亚、日韩、澳新以及欧美等热门线路都普遍存在安排自费项目和购物环节的情况。
新《条例》规定,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中,应注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中青旅出境公司总经理孙常伟表示,执行新《条例》后,之前的隐性消费都将大白于消费者,产品报价将更为真实。“这有利于旅行社形成良性竞争的良好氛围,也将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更为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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